首 页 侨办领导 主要职能 组织机构
海外联谊 文化宣传 华文教育 经济科技 国内侨务 政策法规
地方侨务 侨爱工程 海外乡情 定点帮扶
通知公告 政务服务 课题研究 信息公开
视频专题 中国侨网
2018年02月27日 14:13 来源:中国侨网
答:出境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可报销境内段(从工作单位到出境口岸)的往返路费;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其境内段往返路费在本人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境外路费自理。国内会亲,按职工所在地至第一次见面地点的路程计算。
【为侨服务 尽在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