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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定首批81家示范单位

2018年01月12日 16:49    





裘援平主任为全国首个“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授牌。


江苏苏州市举办“为侨公共服务示范单位”挂牌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和《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部署,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以政策法律、涉侨事务、侨界民生和事业发展“四位一体”和“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为侨公共服务平台机制,2017年,国务院侨办正式启动“全国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激发各基层单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创建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积极响应,成为推动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以创建为目标导向,创新方式方法,丰富为侨服务内容,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获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侨胞的积极评价。各地积极将工作触角更多延伸到新侨聚集的园区、校区和楼宇企业等基层单位,服务力量实现网络化、社会化、专业化全方位整合发展,培育了一批新的基层为侨公共服务工作示范典型——上海徐家汇街道“新侨驿站”、湖州新街桥社区“幸福侨务驿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侨之家”等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服务内容和服务便利化程度再次升级;北京中护航大厦安排专人整理、解读、定期宣讲各类涉侨政策,精准高效地服务入驻企业和侨胞;无锡惠山区留创园建立与辖区海外高层次人才结对“攀亲”制度;山东师范大学培育“侨界啄木鸟”社团,吸引年轻海归教师和大学生参与,支持公益,践行社会责任;成都丽都花园社区打造“创客丽都”服务品牌,引导新归侨“多元参与,共同治理”;昆明新闻里社区建立“海龟加油站”,为归国留学人员交流信息、互助合作提供平台等等,为在全国范围内更加深入地推进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累了大量有益的工作经验。

  国务院侨办以《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指引,在指导整个创建活动过程中,以完善基层为侨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为侨服务方式为目标,以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单位《评定细则》为依据,经严格审核,确定81个最具示范引领作用的创建单位作为首批“全国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单位”,其中园区及园区企业22个,校区7个,社区(村)42个,乡镇及街道10个,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被确定为全国首个“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由裘援平主任亲自授牌。

  全国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中长期工作,力争到2020年在国内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聚集度较高的区域构建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层为侨公共服务工作网络,形成政府主导协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广覆盖、多层次、系统化、长效能的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公共服务需求,密切党和政府与他们的联系,助力侨胞事业发展、保障改善侨界民生,为发挥侨务优势、服务国家大局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附件:2017年全国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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