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办理归侨侨眷证服务指南

2017年06月20日 17:29    来源:安徽省外侨办

  一、申请材料

  1.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归侨侨眷登记表》和《归侨侨眷家庭情况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提供满足归侨侨眷身份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2)长期住在国永久居留证 

  3)长期住在国五年以上居留许可,且五年内在此住在国居住累计满30个月的相关材料;我公安局出具的近五年出入境记录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5)如申请人为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或港澳同胞眷属,另提交申请人与海外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海外相关证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其复印件需经我驻外使领馆认定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请。

  二、受理:省人社厅相关部门对材料符合者予以受理,并转至省侨办侨政处审核。

  三、审批:省侨办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省侨办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人社厅相关部门。符合材料者颁发《归侨侨眷证》,由省侨办统一印制,加盖“安徽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印章,实行统一登记,编号管理。证明只可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或涂改,如不慎遗失、损毁,应及时向省侨办申请补发。

  三、承办单位

  安徽省侨办侨政处

  四、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

  0551-6713755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gqb@gq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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