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侨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05月05日 16:13    来源:国侨办网站

  5月5日,国务院侨办发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2017年,国务院侨办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扎实推进重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注重收集回国创新创业的华商和专业人士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主动公开涉侨相关的经济科技资讯、“侨梦苑”建设运行情况,调动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经科司牵头落实)

  (二)推进扶贫脱困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国归侨侨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涉侨捐赠资金用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信息、华侨事务预算用于救助困难归侨侨眷的情况;主动公开我办作为有关涉侨基金会(代表处)业务主管单位开展服务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情况。(国内司牵头落实)

  (三)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直属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检测报告发布力度。(文化司牵头落实)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相关情况;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官网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秘行司、政法司、国外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主动公开工作,推进非涉密财政拨款和“三公经费”的预决算主动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重大采购等情况。(秘行司牵头落实)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修订公文办理程序。在公文系统中增加“公开属性”选项作为必填项,办内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秘行司牵头落实)

  (二)规范会议办理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视情组织相关领域国务院侨办专家咨询委员列席全国侨办主任会议,发挥专家学者对侨务工作的智力支撑作用。(秘行司、政法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完善公开指南,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秘行司牵头落实)

  (四)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工作机制,稳妥处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效果。(秘行司、各主办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积极回应关切。国务院侨办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情关切。(宣传司、各主办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法司、各主办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严格落实重、特大突发事件回应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宣传司、各主办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主要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按照“应上尽上、有序推进”的原则,研究确定并发布涉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规范。(秘行司、国内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涉侨中央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司牵头落实)

  (三)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新媒体发布内容的把关审核,按照保密法和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地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和权威。(宣传司、秘行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好涉侨政策法规的答复工作,并做到答复形式严谨规范。(秘行司、政法司、各主办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五公开”要求,定期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秘行司、各主办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六、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修订完善相关公开保障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秘行司牵头落实)

  (二)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调研。全面掌握办内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秘行司牵头落实)

  (三)强化督查评估与考核问责。探索建立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机制,并做好督查及考核。(人事司、秘行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落实具体的教育培训方案。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人事司、秘行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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