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0日 11:37 来源:中国侨网
问:在国内已经退休,如果加入外国国籍,国内还可以继续领取退休金吗?
答:外籍华人领取国内退休金的政策是一项已经实施了30多年的“老政策”。
根据规定,在国内办理退休手续后移居国外的退休、退职人员在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正常领取国内养老金。
1985年,28-365365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就已经发布过《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
其中提到,“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也就是说,只要持有离退休证明以及相关单位开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文件,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国内待遇。
2015年,根据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馆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免收领事规费。
按照新规定,申请人无需向领事馆提交退休证明,简化了申请手续。